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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第一小学 依法保护育人环境

1998-07-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崔志坚、通讯员任书文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崔志坚、通讯员任书文)近日,河南省淅川县第一小学依法制止了某公司在教学楼前建家属楼。

1996年7月,某公司拟在仅距该校四层教学楼前7.8米处建6层家属楼,此楼若建成,将像屏障一样遮挡教学楼的通风和采光,妨碍学生正常的学习,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获悉此情,该校领导前去劝阻。但该公司认为,在自己的地盘上盖楼,想咋盖就咋盖,对学校的劝阻不予理睬,并于1997年8月学生放暑假期间开工。

为保护育人环境,学校将国家教委《中小学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中“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的采光、通风。对已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限期治理”等条款印发给有关人员。同时,不厌其烦地派人到该公司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与该公司领导一起学习学校环境保护及建筑法规等知识。通过反复学习和宣传,该公司领导终于认识到:在自己地盘上建楼,也要依法行事,不应因建家属楼而影响学校的育人环境。经过双方协商,该公司由原定距教学楼7.8米后退至15.8米处,重新开挖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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